原文如下:
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6年6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2016年7月13日
附件: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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