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绿色双碳
Search

UC 韩国TSCL和GHS分类清单更新

来源 未知 作者

近日,韩国国立环境研究院发布通知,宣布有毒化学物质清单(TSCL)和GHS分类清单增加4个物质,观测化学物质清单(OCSL)增加2个物质。TSCL和OCSL作为国立有毒化学物质法规的一部分,修改部分已于1月11日起强制执行。

TSCL和GHS分类清单增加的物质为:

●六氢-2-氧-3,5-甲桥-2H-环戊烷[b]呋喃-6-基氯乙酸酯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氢氧化N1, N1, N1, N4, N4, N4-六丁基-1, 4-丁二铵盐 (1:2)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菌素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2-丙烯酸4-(2-环氧乙烷甲氧基)丁基酯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OCSL清单增加的2个物质为:

●十四碳氟庚烷和甲醇的反应物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2-丙烯酸4-(2-环氧乙烷甲氧基)丁基酯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