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发布化学品应急与安全救援通讯,主要总结了到目前为止各部门在危化方面的工作和进展。内容均与危化品企业息息相关,对后续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行业指导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危险化学品“十二五”发展布局规划》
危险化学品“十二五”规划将对危险化学品行业进行集中布局,以后所有新建和搬迁企业都必须进入专业化工园区,并将严格园区的准入条件。未来5年,国家将对危险化学品产业进行集约化管理。
详情请见:
中国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规划出台
管理动态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2〕16号函,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要求,于2012年2月1日起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实施进出口检验监管。
详情请见:
2月1日起执行报检新规,危化品进出口监管加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央企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以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推动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地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一阶段行动并进行情况汇报,交流各地区“打非治违”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工作指南
《危险化学品目录》制订工作稳步推进
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的组织和指导下,化学品登记中心承担的《危险化学品目录(草案)》制订工作稳步推进。5 月11 日召开了第二次专家委员会。目前已完成《目录》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起草工作,已征求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 个部委专家意见,第三部分正在统稿中。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信息表》等8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单位自2012 年4 月10 日起使用上述文书。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会召开
2012 年3 月28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化学品登记中心起草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召开征求意见会,总局政法司和监管三司领导、部分省市安监局、研究机构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的专家,以及化学品登记中心起草人员参加了会议。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讨论会召开
2012 年3 月29 日,总局政法司在青岛召开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部门规章讨论会。总局政法司、监管三司有关领导,山东省安监局,青岛、临沂、烟台市安监局有关人员,化学品登记中心有关人员共20 余人参加了本次讨论会。会议针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两个部门规章的内容进行了讨论,主要征求了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化学品登记中心人员就危化品登记机构的职责、进口企业危化品登记的要求等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瑞旭提醒: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国家各部门及广大企业的长远任务。取决于各方面,各环节的安全控制和管理。因此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进出口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是前提。
国家通过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许可、登记、备案等方式进行管理。各项工作均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企业必须密切关注各项办法的修订,从而按照新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危险化学品登记,经营许可,重大危险源备案等均进行了调整,并且将陆续出台最新的文书。企业需积极关注,做好衔接。
《危险化学品目录》是企业目前定位产品的重要依据,最新的目录将公布所列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对于企业执行中国GHS提供重要依据。必须密切关注其出台时间。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