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在REACH法规下,企业有义务收集年生产/进口量超过1吨的物质的特性和用途信息。企业还需要评估物质的危害和潜在风险。
企业需要将物质的危害信息,物质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如何控制这些风险通过注册卷宗传递给ECHA。注册是基于“一个物质,一份注册”的原则进行的,即:同一个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需要进行联合提交。
赫尔辛基2020年10月12日。REACH法规要求企业在物质数据,注册吨位以及企业信息变更后主动更新物质注册卷宗,不得无故拖延。在大多数情况下,“无不当拖延”的期限为三个月。若情况复杂,更新可延长至十二个月内完成。
- 若企业仅需要完成行政方面的更新,例如注册人的状态或身份,那么更新期限为三个月;
- 若更新情况复杂,例如,不具有统一分类的物质的分类和标签变更,化学品安全报告或安全使用指南更新,那么更新期限为六个月,九个月或者十二个月不等;
- 若需要同时更新多个项目,企业只需要提交一次且更新期限以最长的为准;
- 若已经停止某种物质的生产或进口,在三个月之内告知ECHA;
以上截止期限也同样适用于已经完成危险物质指令(NONS)下通报的物质(这些物质被视为已经完成REACH注册)。
为保证企业可以快速识别物质变更情况,并且及时更新注册卷宗,ECHA建议企业设立一个监测系统。企业还应该记录信息更新情况,用于向国家执法机构表明其已经完成了对所有物质卷宗的必要更新。及时更新联合提交部分的卷宗是所有联合注册人的共同义务(领头注册人和参与联合提交的成员)。注册人之间应存在合作且执行费用分摊。
瑞旭集团在此提醒企业 ,一旦企业或者注册物质有发生如上提及的变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 注册物质吨位,注册物质数据,暴露信息,停止生产等,请及时联系唯一代表。唯一代表需要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及时更新注册卷宗!
相关链接:
- UC ECHA明确注册卷宗更新期限ECHA官网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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