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中国国家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首批草案的公众评审已于2011年12月13日结束。在此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议进行研究整理,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2年5月18日。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卫生部《中国已使用化妆品成分名单(2003年版)》整理了截止2000年底中国已使用化妆品成分3265种,其中一般化妆品原料2156种,特殊化妆品原料546种,天然化妆品原料(含中药)56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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