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的基本模式
(1)保税进口模式(2)直邮进口模式
海外直邮分2种:①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海外直邮:能提供订单、运单、支付单(简称“三单”);② 行邮通道下海外直邮:不能提供“三单”信息的。
二、进口化妆品新税政策 ——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B2C)
近期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于2016年4月8日正式实施,实施前后给行业带来的变化如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新税率计算:
☑ 限值内(单次2000元,年度20000元) (1)关税:0 (2)消费税:[( 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70% (3)增值税:[1+( 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增值税率]×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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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 跨境电商综合税 |
香水、彩妆品 | 47% |
护肤品、个人洗护 | 11.9% |
☑ 超过限值(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1)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3)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税率 |
4月6日,多部门联合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主要关注点:
(1)“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除外”:即应取得进口化妆品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
(2)“通关单”:海外直邮免验通关单;网购保税进口“一线”进区按货物验核通关单。
四、新政策——官方解释与在途在库商品处理
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20.8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3.88万亿元,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24万亿元,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目前,网购化妆品的管理政策主要针对销售模式的规范管理。这仍是新经济模式下的粗放管理模式。4月6日,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意味着中国电商市场逐渐从不标准走向标准。根据最新的政策法规,未来化妆品网购市场的管理趋势将同一般贸易模式进行统一管理。这样便于产品监管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网购化妆品安全性仍是中国化妆品电商市场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未来可能将出台相关的规定保证网购化妆品的安全性。 2016年6月28日,瑞旭技术将联合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及北京日化协会共同在上海举办“第二届亚太化妆品法规峰会”,UC特别邀请了上海出入境检验检验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孙嘉文科长,和企业们一起讨论中国进口化妆品电商市场的监管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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