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生产企业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为指导生产企业对供应商进行审核,CFDA起草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并于2014.12.03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南主要从审核原则,审核内容,审核要点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指导。
审核可以根据采购物品的特点如生产工艺复杂程度等,采用分类管理的原则。
采购前,生产企业应该审核供应商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供货期等;采购后,生产企业应该进行进货查验、生产使用、检验情况、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记录,同时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综合评价。
对供应商的基本审核要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证明文件等资质;
- 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采购物品生产工艺说明;
- 采购物品性能、规格、型号、安全性评估材料、企业自检报告或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报告。
对于特殊的采购物品,还应该对供应商附加特殊的要求:
- 采购物品若有洁净级别要求,应该对其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审核;
- 采购物品若为动物源性原材料,应当审核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执行的检疫标准等资料;
- 采购物品若为同种异体原材料,应当审核所提供合法证明或伦理委员会的确认文件、志愿捐献书、供体筛查技术要求、保存供体病原体及必要的血清学检验报告等;
- 供应商若为提供灭菌、计量、清洁、运输等服务,应当审核其资格证明和运营能力,必要时开展现场审核。
为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性,作为生产企业,对于供应商的资质应详细审查,合格后方可考虑采购。此指南尚在征求意见中,这是CFDA首次对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审核进行指导,医疗器械法规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
相关链接:- 关于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