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培训班的通知
浙食药监培〔2018〕3号
各相关单位:
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实施工作,有效为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普及相关法规知识,经研究,省局培训中心决定在杭州举办一期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整体框架和分类规则;(二)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实施要求以及注册、生产、经营环节的执行衔接说明;
(三)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申报工作流程及要求;
(四)无源医疗器械代表性产品分类情况举例说明。
二、培训对象
浙江省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三、培训师资
来自国家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省医疗器械检验院的资深老师。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4月24日-26日,24日下午报到,25日上午开始培训。
培训地点:浙江君尚饭店(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街539号),电话0571-88006868。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登陆省局政务网站(www.zjfda.gov.cn)进行报名,填写单位名称、培训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是否住宿等信息,提交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二)名额有限,额满为止,承办方有权根据报名情况提前关闭报名系统。
(三)培训费用每人960元(含培训费及餐费),住宿、交通费用自理。培训费用汇: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
账号:3300161628705666666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吴山支行,
汇款单位或个人务必注明培训班名称、单位、培训人姓名等。
(四)培训要开专用发票的单位需提供以下信息:1、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开普通发票的单位需提供以下信息:1、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并在省局网站报名时填写清楚。
(五)参会人员费用请于4月20日前汇入指定账号,现场不接受报名、现金缴费。
(六)培训结束后,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颁发培训登记证书。
联系人: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陈昱红;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王亮穆、晋瑞婷。
联系电话:0571-88903286、88903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