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版即(国务院591号令)已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591号令的具体实施操作依赖于《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公布。据最新情况得知,目前危险化学品目录具体信息正处于各部委审核阶段,近期即将公布!
《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公布预示着危险化学品应对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即将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较2002版危险化学品名录来说,重点在于增加了物质的危险性分类、危险性说明、象形图、警示语等重要信息。这个改动是我国顺应国际GHS,加强中国GHS管理的发展成果。
《危险化学品目录》出台后,被列入目录的物质都必须按照目录中最新的危险性分类进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更新。591号令第七十八条明确指出,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未粘贴、栓挂安全标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因此各企业需积极关注目录的出台,从而保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及时更新!
另外591号令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内容做了调整,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等内容。如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首次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登记范畴,由于这类企业之前未接触登记事宜,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必要性、办理流程、需准备资料等方面都不了解,因此更加需要积极关注,从而避免因办理生疏而影响取证时间,影响贸易!
瑞旭技术提醒广大企业,积极关注《危险化学品目录》出台,做好自身产品排查工作。深入学习591号令的具体内容,积极应对,保证贸易顺利!
供稿人:瑞旭技术研发部 张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