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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 十部委公告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纳入所有柴油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2022年11月7日,十部委发布正式发布公告调整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这就意味着所有柴油将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无论闪点。以后所有柴油都需要危险化学品相关行政许可,比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新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随后应急管理部还会修订《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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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旭点评

我国南方地区使用的部分柴油闪点一般大于60℃,一直来按危险货物运输,按现行规定却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曾下发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将其中柴油部分进行了更改,-10号及以上牌号的车用柴油不纳入《目录》进行管理,-20号及以下牌号的车用柴油按纳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最终通告显然没有采纳细化的意见,将所有柴油加入了目录,意味着所有类型柴油都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

另外,柴油的危货运输编号为UN1202,在陆运中分为3个子条目,按照危险货物来运输。因此,本次危化品名录的调整不涉及柴油的运输方式调整。以往闪点大于60摄氏度的柴油属于危险货物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争议也将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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