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绿色双碳
Search

UC 7月日上海CIQ执行化妆品样品进口报检新规

来源 未知 作者

  5月上海出入境检疫检验局(CIQ)发布《上海检验检疫局进口化妆品样品检验、检疫、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弥补了《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3号)中未能详细解释进口化妆品样品的入境报检要求。该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生效。

  “化妆品样品”指的是企业为了自身产品上市、开发检测及产品展示、营销等原因而进口的,不向普通消费者销售或使用的化妆品。《报检须知》定义了6类进口化妆品样品:

  ●官方检测用样品

  ●企业内部研发、检测非试用样品

  ●目标人群测试用样品

  ●市场前期营销策划用样品

  ●企业内部使用样品

  ●其他

  尽管进口化妆品样品无需向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进行登记,进口化妆品样品的企业仍需要按照不同的产品分类向CIQ提交相应的报检资料。 

相关链接:

  • 《上海地区进口化妆品样品报检须知》
  •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3号)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妆合规”!跟踪化妆品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 深入洞察化妆品研发与上市信息, 集萃行业大咖独家观点,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妆合规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
联系UC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