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技术审评要求,指导企业注册申报工作,我中心组织起草了《有创血压监护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有创压力传感器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附件2),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3),将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12月24日前反馈至我中心审评一部。
联系人:张嵩
电话:010-86452608
电子邮箱:
zhangsong@cmde.org.cn
附件:1.有创血压监护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
2.有创压力传感器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
3.反馈意见表(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2年12月9日
【企业可依据注册需求下载相应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