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UC 免费研讨会:中国台湾化妆品法规迎来重大变化(8月30日)

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于2018年5月2日通过修正案,将《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修正为《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其中第5条规定特定用途化妆品的查验登记制度设立5年过渡期,于2024年7月1日废止。特定用途化妆品指防晒、染发、烫发、止汗除臭、牙齿美白或其他用途的化妆品。

2024年6月26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表示,2024年7月1日起化妆品管理不再分类,全面推动化妆品产品登录制度,未来从业者必须完成登录才能制造、销售、进口,甚至赠送等,否则根据《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第23条规定,最高可处罚100万元台币罚款。根据《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第4条第1项规定,除豁免办理工厂登记的化妆品制造场所生产的固体手工皂外的化妆品,制造或进口商应完成产品登录。

从2024年7月1日起,以下文件规定将废止:

  • 特定用途化妆品得自行变更之查验登记事项
  • 输入特定用途化妆品供个人自用免申请查验登记之限量
  • 特定用途化妆品申请专案核准输入办法
  • 应建立产品资讯档案之化妆品种类及施行日期
  • 应完成产品登录之化妆品种类及施行日期
  • 化妆品中抗菌剂成分使用及限量规定基准表
  • 特定用途化妆品成分名称及使用限制表

同时,从2024年7月1日起,以下新规文件或修正文件将生效:

  • 应建立产品资讯档案之化妆品种类及实施日期
  • 应完成产品登录之化妆品种类
  • 申请特定用途化妆品查验登记及许可登记载事项变更登记之应检附文件
  • 化妆品防晒成分使用限制表
  • 化妆品成品使用限制表

除了产品分类、准入方式、管理目录统一更新变化外,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资讯档案PIF以及化妆品优良制造准则GMP也同步设立了不同的过渡期:

2024年7月1日起

添加附表所列成分的化妆品;或者添加未列入附件但欧盟、美国、止汗除臭或含过氧化物居家使用的牙齿美白用途的化妆品

2025年7月1日起

婴儿用、唇用、眼部用与非药用牙膏、漱口水的化妆品

2026年7月1日起

除以上提及和免办理工厂登记的化妆品制造场所生产的固态手工香皂以外的化妆品

瑞旭集团将于8月30日举办《中国台湾化妆品法规最新要求》的线上会议,诚邀您参加。本次会议免费,会议将向企业介绍中国台湾化妆品法规的最新重大变化,协助企业更好的出境化妆品并顺利上市。

主要内容

  • 中国台湾化妆品法规最新要求
  • 中国台湾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 市场准入与上市监管
  • 标签标识与宣称管理等

议 程

北京时间

语言

演讲者

2024.08.30

10:00-10:40

王贞

  • 演讲者
  • 网络会议,中国,化妆品新原料,合规,瑞旭集团
  • 王贞,瑞旭集团日化事业部 技术副总经理
  • 在日化领域拥有十年的化妆品产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经验。中国毒理学会认证毒理学家。带领技术团队为国内外化妆品企业完成万余款来自欧美日韩等国的进口及国产化妆品的注册和备案。且为化妆品原料企业在新规下获得多个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号。熟悉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地区的化妆品法规。曾多次担任演讲嘉宾参加国内外化妆品技术研讨会。
  • 注册链接:
  • 中文场注册方式: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任选其一)添加为好友,获取入群邀请(瑞旭集团化妆品出口合规群,若已经加入瑞旭集团化妆品相关合规群成员无需重复添加)。主办方当天在群里发送直播链接,提醒准时参会。
  • 主办方
  •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 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 号楼11 层
  • 电话:+86-0571-87206546
  • 邮箱:cosmetic@hfoushi.com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妆合规”!跟踪化妆品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 深入洞察化妆品研发与上市信息, 集萃行业大咖独家观点,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妆合规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
联系UC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