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绿色双碳
Search

UC 天津市药监局2019年第二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医疗器械监管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2019年9月对天津舒好医用器材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飞行检查发现,天津舒好医用器材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天健科贸有限公司、天津市远航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一般缺陷项目,应限期进行整改。企业应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二、飞行检查发现,天津市金贵勇胜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在恢复生产前,企业应书面报告我局,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附件:1.天津舒好医用器材技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2.天津市天健科贸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3.天津市远航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4.天津市金贵勇胜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5.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附件1

天津舒好医用器材技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天津舒好医用器材

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文

企业负责人

符箐

管理者代表

杨志虎

注册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区1号路2号

生产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区1号路2号

检查日期

2019年9月19日

产品名称

体外循环血路

检查目的

合规检查

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无菌附录

主要缺陷和问题

本表中所列出的缺陷和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的全部。建立与本企业生产产品特点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保持其有效运行,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定责任。

缺陷和问题描述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11条,均为一般缺陷项,具体描述如下:

1、规范第七条 企业管理者代表任命书未更新。

2、规范第十七条 成品库不良成品区内存放有闲置金属柜。

3、规范第四十一条 企业制定的《采购控制程序》中未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合格供应商审核指南》中的要求,制定供应商的文件审核、进货查验、现场审核等审核要点。

4、规范第四十四条 企业未按照制定的《进货检验规程》规定进行溶出物项目检验,而是以供货方的检验报告替代。

5、规范第五十条 提供的生产批号为19I02批次的产品批记录中,缺少包装封口的参数记录。

6、附录2.1.3 员工健康档案不全,档案中未见质检员郑某的健康档案。

7、附录2.2.9注塑间与相通的中间库之间无缓冲措施,也无压差监测,且清洗间穿越中间库进入,无法避免交叉污染。

8、附录2.2.12风淋室旁边无旁开门。洁净室组装车间内电气管路裂开,未密封。

9、附录2.2.14 成品库区储存的代加工产品,其库房一侧墙壁临时使用地托垒起替代,无法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

10、附录2.6.9 公司与委托方确认的环氧乙烷灭菌工艺确认其方案和报告中的温度分别为50±5℃、52±3℃ ,其报告中没有说明变更的因素;且确认的工艺环氧乙烷使用量为15Kg±0.5Kg,但提供的灭菌工艺文件为7.5Kg±0.25Kg,二者不一致;提供的环氧乙烷灭菌批记录中要求的温度为45~60℃,与确认的灭菌参数不一致。

11、附录2.7.2制水系统未设置总进水口,且纯化水电导率监测记录显示实际电导率监测值与企业规定“电导率≤2uS/cm”不符。

处理措施

限期整改


附件2

天津市天健科贸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天津市天健科贸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玉清

企业负责人

刘玉清

管理者代表

李军

注册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泰达(津南)微电子工业区科达一路14号

生产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泰达(津南)微电子工业区科达一路14号

检查日期

2019年9月17日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手术衣

检查目的

有因检查

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无菌附录

主要缺陷和问题

本表中所列出的缺陷和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的全部。建立与本企业生产产品特点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保持其有效运行,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定责任。

缺陷和问题描述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14条,均为一般缺陷项,具体描述如下:

1、规范第九条 检验员王某无检验相关学习经历和任职经历,但在20190903的一次性使用手术包检验报告中担任主检。

2、规范第十一条 缺少部分员工健康档案。

3、规范第十四条 灭菌车间现场的环氧乙烷罐秤未计量; 成品库、解析间无通风设施,且成品库未配置湿度控制的措施 ,其温湿度记录仅记录到8月10日。

4、规范第十七条 原料库不合格品区存放无关物品,成品库未设置召回区,退货区和待验区未划分。

5、规范第二十条 生产设备无明显的状态标识。

6、规范第二十五条 (1)现场发现三份质量手册,无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作废的质量手册未按照规定盖“作废文件”章;(2)未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更新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7、规范第四十三条 查阅一次性使用手术衣的采购记录时,未提供其采购物料的清单。

8、规范第五十条 批生产记录中封口工序未标明工艺参数(250±5℃),“环氧乙烷灭菌指示卡”的温湿度、真空度数值与标准参数不符,不能保证有效灭菌时间为12h。

9、规范第五十九条 无菌试验未记录对照的阳性菌种的批号及传代信息。

10、附录2.2.13 裁剪车间存在有脱落木屑的操作台。

11、附录2.2.14 洗衣间存在直接裸露的下水口,未按地漏进行管理。

12、附录2.3.4 未明确制水系统储罐和输送管道的消毒时间规定,也未提供消毒的记录。

13、附录2.6.2 公司规定的《十万级洁净区清洁消毒标准规程》中规定使用的消毒剂包括0.2%的新洁尔灭,但其《消毒剂的配制及使用规程》中,并无此浓度消毒剂的配制规程;且提供的《洁净车间卫生清洁记录》中无消毒剂的名称等信息,且部分消毒剂交叉使用,无法实现其使用消毒剂。

14、附录2.7.4 公司未明确产品初始污染菌的监测频次。

处理措施

限期整改


附件
3

天津市远航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天津市远航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海光

企业负责人

王海光

管理者代表

乔治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爱家星河花园4-1-503

生产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华盛道69号(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检查日期

2019年9月20日

产品名称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服

检查目的

有因检查

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无菌附录;

主要缺陷和问题

本表中所列出的缺陷和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的全部。建立与本企业生产产品特点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保持其有效运行,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定责任。

缺陷和问题描述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15条,均为一般缺陷项,具体描述如下:

1、规范第九条 操作人员入职时,未对其学历进行验证。

2、规范第十一条 部分人员健康档案缺失,部分人员健康证过期未补办,新入职人员未做体检。

3、规范第十七条 (1)企业在原材料储存管理规程中规定货位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5厘米,但实际储存环境未达到要求;(2)原料库库存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用无纺布,没有标识(批号、结存数量)。

4、规范第二十条 制水、空调设备无明显的状态标识。

5、规范第二十七条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批号:190716)的出厂检验报告中对环氧乙烷残留量的检验结果未记录具体数值。

6、规范第四十四条 向供方索取的批号为180302的口罩滤材(无纺布的一种)的检验报告中无静水压和断裂强度的检验项目,不符合(ZL-SOP-16)进货检验规范的规定。

7、规范第五十条 抽查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批号:190526)的批生产记录,无封口机设备编号和工艺参数的记录。

8、规范第五十九条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190526批次产品放行记录中没有放行的数量(最终入库数量,留样数量)。

9、规范第六十九条 企业未留存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召回评估和召回报告等产品召回相关记录。

10、规范第七十四条 企业未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服)的原因分析和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行成记录。

11、附录2.1.2 未能提供消毒剂的配制或领用记录。

12、附录2.3.2 提供的净化系统验证报告中没有明确每个车间尘埃粒子、沉降菌的采样要求,也未提供原始检测结果的记录。

13、附录2.5.3 未对初包装材料的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污染可接受水平做出规定。

14、附录2.7.2公司规定纯化水取样每月一次,但不能提供每月的检测报告。

15、附录2.7.5 企业在管理规程中对留样观察记录做出规定,留样管理规定每灭菌批留一个产品,抽查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090526批次,该批留一只,不能满足产品全性能检验要求(全性能检验需要9只),且没有提供留样观察记录。

处理措施

限期整改

附件4

天津市金贵勇胜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天津市金贵勇胜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玉彬

企业负责人

郭玉彬

管理者代表

张洪伟

注册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98号32号楼1门101

生产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98号32号楼1门101、201、301

检查日期

2019年9月19日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

检查目的

有因检查

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主要缺陷和问题

本表中所列出的缺陷和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的全部。建立与本企业生产产品特点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保持其有效运行,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定责任。

缺陷和问题描述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已提交停产报告,现场未发现生产活动,成品原料库无器械相关产品。该企业2019年6月13日进行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地址变更,产品注册证仍在变更中。

处理措施

属地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前,不得开展生产活动。


附件5

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康

企业负责人

陈晓康

管理者代表

于浩

注册地址

河西区陈塘庄洞庭路29号

生产地址

河西区陈塘庄洞庭路29号

检查日期

2019年9月20日

产品名称

丙烯酸树脂骨水泥

检查目的

合规检查

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主要缺陷和问题

本表中所列出的缺陷和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的全部。建立与本企业生产产品特点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保持其有效运行,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定责任。

缺陷和问题描述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已提交停产报告,现场未发现生产活动,成品原料库无器械相关产品。

处理措施

属地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前,不得开展生产活动。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 CIRS医械合规动态 ”!实时传递最新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动态,分享医疗器械注册成功经验及经典案例跟踪医疗器械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医疗器械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27
北 京:+86 10 63984062
上 海:+86 21 5077 8970
联系UC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27
北 京:+86 10 63984062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