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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 美国农药助剂EPA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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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农药助剂受到《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ederal Insecticide Fungicide & Rodenticide Act, FIFRA)的严格管控。美国环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负责农药助剂登记的管理工作。农药产品中的所有助剂成分,包括混合物助剂中的每个成分,必须由EPA批准使用,批准后的允许在农药中使用的助剂会列入批准的助剂清单中。对于应用于可食用农产品或作物的农药助剂成分,需要制定明确的残留限量或相关的豁免规定。

农药助剂定义

农药助剂(Inert Ingredients)指农药产品中除活性成分外任何其它有意添加到产品中的物质和混合物, 包括乳化剂、溶剂、稳定剂、香精和染料等。

政策依据

  • 《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ederal Insecticide Fungicide & Rodenticide Act, FIFRA)

  • 《农药登记改进法案》(Pesticide Registration Improvement Act, PRIA)

  • 《美国联邦法典》(U.S.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

  •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FFDCA)

  • 《食品质量保护法》FQPA

申请人要求

  • 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农药助剂登记。

  • 境外企业必须指定美国境内个人或机构作为代理开展助剂登记工作,并代表境外企业处理相关申请事宜。

主管部门

  •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 助剂评估科(Inert Ingredient Assessment Branch , IIAB)

助剂登记类别及资料要求

一般包括:食品用途助剂、非食品用途助剂、香精助剂。

根据助剂的用途及主要成分是否已登记等,目前EPA助剂登记类型共有16种。不同类型的助剂申请需要提供申请材料,但是登记资料要求和评审时间周期均不同。

未列入美国EPA已批准农药助剂清单的助剂在登记时基本按农药进行登记,需要提供产品化学资料、毒理学资料、环境行为和环境毒理资料, 文献资料等,并向官方支付上千到上万美元的评审费用。

对于所有成分已列入美国EPA批准农药助剂清单且用途相符的农药助剂,一般不需要按农药进行登记。不过下游客户通常要求在EPA网站上查询到供应商的助剂产品信息,才认为该助剂是被美国EPA批准使用的。这时厂家可以申请将农药助剂商品名添加到EPA的助剂数据库,申请通过后厂家及助剂产品信息就可以在EPA网站上查询到。

目前助剂商品名申请周期短, 费用低,只需要一个月左右,没有测试数据要求,也无需支付官方评审费,是很多出口农药助剂企业的首选。

助剂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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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的服务

  • 查询农药助剂是否在美国EPA批准清单

  • 美国EPA助剂商品名申请

  • UC 美国农药助剂EPA登记

UC的优势

瑞旭集团是国内较早一批从事农药境外登记的专业技术咨询公司, 在2012年主办了首届中国农药出口登记年会。在美国拥有全资子公司, 专门开展美国EPA及FDA相关登记工作。农化事业部团队成员学历均在硕士及以上,核心成员来自全球一流农化企业的资深法规专家和风险评估技术专家,对全球农药登记流程、资料要求和风险评估等方面有着丰富的技术经验。欢迎垂询或拜访进一步了解UC的技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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