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绿色双碳
Search

UC 总局飞检,武汉柯瑞迪停厂整改

来源 CFDA 作者

5 14 号,总局再次发布飞行检查结果的通报。武汉柯瑞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质量体系问题严重,被责令 停产整改 。主要缺陷如下:

一、厂房与设施方面

企业器具清洗间地漏脏污,洁净区设施操作规程( KRD-06-45 )中有地漏清洁要求,但无清洁记录,液搅拌间排废液软管直接插入地漏,无任何防护措施,洁净区气闸间与外包间门封闭不严,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设计开发方面

企业不能提供浓缩液 A 生产工艺流程更改识别记录,更改未经评审、验证和批准,文件规定为物净消毒 - 称量 / 复核 - 液混合搅拌 - 过滤 - 灌装 - 封口 - 贴标,查现场实际生产工艺为物净消毒 - 称量 / 复核 - 液混合搅拌 - 过滤 1- 过滤 2- 混合 - 过滤 3- 灌装 - 封口 - 贴标,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的要求。

三、生产管理方面

现场查看企业 2018 1 4 月与 B 液直接接触的 10L PE 桶的采购记录,显示企业购进 17122001 批次 10L PE 5000 个, 18011101 批次 10L PE 10000 个,查看此两批次领料记录和库存,显示全部用完,已无库存,但企业 2018 1 4 B 液生产记录显示共生产 24 批,使用 17122001 批次 10L PE 桶约 7500 个,使用 18011101 批次 10L PE 桶约 6795 个,与领料记录和库存情况不符,无法追溯,不符合《规范》中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四、质量控制方面

(一)企业原材料碳酸氢钠(铝盐、铜盐)、醋酸钠(红外光吸收图谱)检验项目委托武汉某高校资源与环境科学院检验,受托方无相关项目的检验资质受托方出具的检验报告未盖具公章,不符合《规范》中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对于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二)企业留样观察室未按留样管理规程( KRD-05-05 )建立原材料留样台账,无留样样品观察记录,留样规定浓缩液 A 留样期限为一年半,查留样室没有 2016 10 17 日— 10 30 日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留样,并保持留样观察记录的要求。

五、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方面

企业于 2017 10 27 日进行管理评审,评审结论为“员工对公司质量文件的理解不够需加强培训学习”,预防措施为“加强体系学习”,但企业现场不能提供改进措施处理单和相关培训记录,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审核,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 CIRS医械合规动态 ”!实时传递最新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动态,分享医疗器械注册成功经验及经典案例跟踪医疗器械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医疗器械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27
北 京:+86 10 63984062
上 海:+86 21 5077 8970
联系UC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27
北 京:+86 10 63984062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