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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
国产/进口保健食品备案服务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最新版本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在中国市场上市销售前,企业需要申请并获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首次进口的营养素补充剂需要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备案。
为规范统一保健食品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办法》。调整了保健食品产品上市的管理模式,由原来的单一注册制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且明确了注册和备案的要求。
2015年颁布“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近几年来,大量的食品因为食品原料不合法、产品质量不达标、中文标签不合规等原因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销毁或退回,违规公司被记录在案,有些并公示于众处。罚力度大幅度加大。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以下简称三个目录)及配套解读文件。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我国保健食品的备案现状,瑞旭集团对2023年全年已公布的备案产品进行了汇总统计,并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全年共发布41次保健食品批件待领取信息,总计1456个保健食品批件。同时,根据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中公开的产品信息,这1456款保健食品中,有749款为保健食品新产品。
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2023年第38号),组织制定了《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UC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
在保健食品注册新规实施的背景下,为规范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无有效期、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12月27日发布《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
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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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总部:+86 571 86058259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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