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丰富审定与核查认可制度体系,填补我国产品碳足迹核查认可制度空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拟在“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制度”门类下建立“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认可分项制度”。为保证相应认可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CNAS-CNAS-SVXX:202X《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认可方案》,现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该文件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填写附件中意见征询表,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赵春玲
电 话:010-67105307
E-mail:zhaocl@cnas.org.cn
附件: